竹林文化遗址位于杞县城南35公里竹林村北东西走向的小土岗上,高出地面3.5米。文化层多在土岗南侧,东西长300米,南北宽250米。由于农民用土,遗址分成东西两片,中间是2米深、20米宽的人行道。东片南北长160米,东西宽150米;西片南北长70米,东西宽60米;东西两片总面积28200平方米。文化层上部为约0.3米扰土层,中部沙灰土厚2米,下部为仰韶文化层,西北角断崖暴露有大小不等的灰坑。1983年,探得泥质红陶片、灰陶片、夹沙灰陶片、烧骨、烧土、野猪骨、鹿角等遗物。采集有泥质红陶壶口沿、夹砂灰陶罐口沿,外部平光发亮,除有慢轮修整的痕迹外,没有纹饰,有早期手制痕迹,陶坯内壁有指纹,陶器颜色表里不一,胎壁断面有未烧透的灰心,这说明烧制温度低,受热不均匀。该遗址内涵丰富,具有重要研究价值。
1986年11月, 竹林文化遗址被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开封党史方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