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11月26日,中共河南省委作出《省委对开封市委不团结问题的认识与改进意见》
1951年11月26日,中共河南省委作出《省委对开封市委不团结问题的认识与改进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:“开封市委在7月以前就存在着不团结现象。首先表现在党委制不健全,其次表现在对干部关系的看法上不一致。”《意见》并对市委内部不团结现象的改进提出了具体建议:首先,要认识不团结现象的严重性与无原则纠纷的危害性;其次,市委同志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,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委内部的思想斗争,树立严肃的原则,建立有核心有民主的正常党内生活,抛开一切无原则的思想与作风,回到党的原则立场上来。
1953年11月26日,市委作出《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安排》
1953年11月26日,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总任务的认识,市委作出《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安排》,要求从10月初到明年1月底,在全市干部与群众中开展一次深入系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的学习。11月28日,市委再次作出《关于全党学习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定》,对学习重点、学习方法及学习时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。从12月1日起,学习宣传总路线的活动在全市普遍展开。
1990年11月26日,开封供电局杏花营22万伏输变电工程竣工
1990年11月26日,“七五”重点工程项目,开封供电局杏花营22万伏输变电工程竣工。这一工程将大大改善开封市及豫东地区供电条件。
1951年11月26日,中共河南省委作出《省委对开封市委不团结问题的认识与改进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:“开封市委在7月以前就存在着不团结现象。首先表现在党委制不健全,其次表现在对干部关系的看法上不一致。”《意见》并对市委内部不团结现象的改进提出了具体建议:首先,要认识不团结现象的严重性与无原则纠纷的危害性;其次,市委同志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,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委内部的思想斗争,树立严肃的原则,建立有核心有民主的正常党内生活,抛开一切无原则的思想与作风,回到党的原则立场上来。
1953年11月26日,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总任务的认识,市委作出《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安排》,要求从10月初到明年1月底,在全市干部与群众中开展一次深入系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的学习。11月28日,市委再次作出《关于全党学习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定》,对学习重点、学习方法及学习时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。从12月1日起,学习宣传总路线的活动在全市普遍展开。
1990年11月26日,“七五”重点工程项目,开封供电局杏花营22万伏输变电工程竣工。这一工程将大大改善开封市及豫东地区供电条件。
1951年11月26日,中共河南省委作出《省委对开封市委不团结问题的认识与改进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:“开封市委在7月以前就存在着不团结现象。首先表现在党委制不健全,其次表现在对干部关系的看法上不一致。”《意见》并对市委内部不团结现象的改进提出了具体建议:首先,要认识不团结现象的严重性与无原则纠纷的危害性;其次,市委同志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,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市委内部的思想斗争,树立严肃的原则,建立有核心有民主的正常党内生活,抛开一切无原则的思想与作风,回到党的原则立场上来。
1953年11月26日,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总任务的认识,市委作出《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安排》,要求从10月初到明年1月底,在全市干部与群众中开展一次深入系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的学习。11月28日,市委再次作出《关于全党学习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定》,对学习重点、学习方法及学习时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。从12月1日起,学习宣传总路线的活动在全市普遍展开。
1990年11月26日,“七五”重点工程项目,开封供电局杏花营22万伏输变电工程竣工。这一工程将大大改善开封市及豫东地区供电条件。